煤礦用巷道修復機技術要求
(一)解體后最大零部件尺寸,長不大于5米,寬不大于1.5米,高不大于1.8米;適用巷道斷面(寬×高)(2.5-5.5)mX(2.5-4.5)m;
(二)設備主閥,先導閥,多路比例換向閥等主要液壓閥件及行走減速箱、散熱器均用進口知名品牌。油箱采用密封式加油系統,液壓系統采用負載敏感恒功率變量系統;
(三)接地比壓小于0.1Mpa,保證工作期間不過多陷入;
(四)巷道修復機供電電壓為1140/660V,巷道修復機自帶電開關,該開關必須有過壓、欠壓、過載短路和漏電等保護功能,且巷道修復機電控系統必須具備自身設備完善的保護功能;
(五)作業臂可旋轉360°,操作靈活,穩定性強,爬坡能力±18度。履帶行走部設有抱閘。
(六)巷道修復機使用液壓操控系統;
(七)巷道修復機本身具有機載瓦斯電閉鎖功能,其斷電范圍、斷電點、斷電時間滿足《煤礦安全規程》的要求,配備瓦斯斷電儀和語音報警系統,在油泵啟動時,語音提示報警。
(八)巷道修復機在瓦斯斷電閉鎖時需能夠實現整機(包括照明燈)斷電。
(九)冷卻水系統承受水壓不得高于6MPa;
(十)煤安在有效期內。
(十一)配破碎錘一套。
(十二)設備采用外噴霧。